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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係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係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淨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企業具有的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6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不少於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係統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製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2項或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機場弱電係統工程2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淨資產4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企業具有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3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不少於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係統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8人,其中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製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2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民航空管工程和機場弱電係統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機場弱電係統工程的施工。 注: 1.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區域、終端區(進近)、塔台等管製中心;空管自動化、地空通信、自動轉報、衛星地麵站、機場有線通信、移動通信等通信係統;雷達、自動相關監視、儀表著陸係統、航線導航台等導航係統;航行情報係統;常規氣象觀測係統、自動氣象觀測係統、氣象雷達、氣象網絡、衛星雲圖接收等航空氣象工程、空管設施防雷工程、供配電工程等。機場弱電係統工程包括:航站樓弱電係統和飛行區、貨運區及生產辦公區域弱電係統。其中,航站樓弱電係統包括: (1)信息集成係統:包括機場運營數據庫,地麵運行信息係統,資源管理係統,運營監控管理係統(或生產指揮調度係統),信息查詢係統以及集成信息轉發係統(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間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係統等)等; (2)航班信息顯示係統; (3)離港控製係統; (4)泊位引導係統; (5)安檢信息管理係統; (6)標識引導係統; (7)行李處理係統; (8)安全檢查係統; (9)值機引導係統; (10)登機門顯示係統; (11)旅客問訊係統; (12)網絡交換係統; (13)公共廣播係統; (14)安全防範係統(含閉路電視監控係統,門禁管理係統,電子巡更係統和報警係統); (15)主時鍾係統; (16)內部通訊係統; (17)呼叫中心(含電話自動問訊係統); (18)綜合布線係統; (19)樓宇自控係統; (20)消防監控係統; (21)不間斷供電電源係統; (22)機房及功能中心; (23)無線通訊室內覆蓋係統; (24)視頻監控係統。 2.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係統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製等專業職稱。 |